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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

标签:印度    点击:1时间:2016-12-22

导读:印度与贸易有关的主要法律有«1992年外贸(发展与管理)法»、«1993 年外贸(管理)规则»、 «1962年海关法»和«1975年海关关税法»及«外贸政策»(2015-2020)等。

印度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哪些?

一、贸易主管部门

       印度商工部( Ministry of Commerce andlndustry)是印度国家贸易主管部门,其下设商业部和产业政策与促进部两个分部。商业部主管贸易事务, 负责制定进出口贸易政策、处理多边和双边贸易关系、 国营贸易、出口促进措施、 出口导向产业及商品发展与规划等事务。产业政策与促进部负责制定和执行符合国家发展需求目标的产业政策与战略, 监管产业和技术发展事务, 促进和审批外国直接投资和引进外国技术, 制定知识产权政策等。

       印度储备银行(央行)负责金融体系监管、外汇管制和发行货币。印度财政部下属的中央货物税和关税委员会负责关税制定、 关税征收、 海关监管和打击走私。

二、贸易法规体系

       印度与贸易有关的主要法律有«1992年外贸(发展与管理)法»、«1993 年外贸(管理)规则»、  «1962年海关法»和«1975年海关关税法»及«外贸政策»(2015-2020)等。

三、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印度实行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制。印度政府将进出口产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专营类和一般类。所有外贸企业均可经营一般类产品。对限制类产品的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石油、大米、小麦、化肥、棉花、高品位铁矿砂等少数产品实行国有外贸企业专营管理 。

【进口管理】印度对活动物、牛肉及牛内脏、猪肉、活鱼、鸟蛋、纺织品、宝石、植物和种子、部分杀虫剂、药品及化学品、电子产品以及基因产品等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 对原油、 矿产品、 食品等实行国营企业专营,如石油产品只能通过印度国有石油公司进口,氮、磷、钾及复合化学肥料由矿物与金属贸易公司进口, 维生素A类药品由印度国营贸易公司进口,油及种子由国营贸易公司与印度斯坦植物油公司进口,谷类由印度粮食公司进口等。 印度禁止进口的商品包括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象牙、 动物油脂类产品以及危险废品等 。

【出口限制】为稳定粮价、抑制通货膨胀,印度政府于2006年6月禁止了豆类出口; 2007年10月禁止了小麦及面粉的出口; 2008年3月禁止了食用油出口; 2008年4月禁止了非巴斯玛蒂大米出口, 并上调巴斯玛蒂大米的最低出口价。

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印度消费者事务及公共分配部下属的印度标准局(BIS)是印度负责进口产品质量检验的主管部门 。 涉及进口产品质量检验的法律法规包括: «1986年印度标准局法»、  «1987年印度标准局规则»、  «1988年印度标准局(认证)规则» 。

【进口检验】印度进口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强制检验制度和自愿检验制度 。凡是进口属于印度标准局109种强制进口认证产品范围内的产品, 外国生产商或印度进口商必须事先向印度标准局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并获得认证证书, 海关依据认证证书对进口产品予以放行。

       凡是进口属于强制进口认证产品范围之外的产品, 是否检验由外国生产商或印度进口商自愿决定, 政府不加干预。

【出口检验制度】印度商工部下属的印度出口检验委员会(以下简称EIC”)是印度出口产品质量控制及装船前检验的主管机构。涉及出口产品质量检验的法律法规包括: «1963年出口(质量控制及检验)法»、«1964年出口(质量控制及检验)规则» 。

       出口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批检制度( CWl )、过程质量控制制度(lPQC)、自我认证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检疫】印度农业部下属的动物管理和制奶业部负责动物检疫工作。凡进口商进口家禽、猪、羊肉、奶制品、蛋制品和动物源宠物饲料均须向该部申请动物检疫, 并在获得相关检疫证书后方准进口 。

【植物检疫】印度农业部下属的植物保护、检疫和储存总局负责植物检疫工作。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应在印度的边境口岸接受驻口岸的植检人员检査, 同时, 进口商须出示产品原产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详情请登录印度农业部和天网站: www.plantquarantineindia.org/impo.htm 和plantquarantineindia.org/expo.htm

       2004年4月1日生效的印度农业部«印度官方木质包装进境检疫要求» 规定:所有使用含植物材料的包装,包括干草、麦秆、木刨花、碎木片、锯屑、废木料、木托盘、垫木、木纤维、泥炭藓等,在出口到印度前均须由出口方政府按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或出口方政府规定的格式, 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 所有进口木质包装材料必须使用干热处理、 溴甲烷熏蒸处理或化学渗透处理及其他国际标准认可的除害方法处理, 并在植检证书上标明处理方法。

五、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印度关税税率和征收由«1962年海关法»和«1975年关税法»规定。 印度对进口的商品征收基本关税、附加关税及教育税 。基本关税税率在«关税法»中有明确规定。附加关税等同于针对印度国内商品所征收的消费税。进口产品还需缴纳所缴税额2%的教育税。关税的计算标准为进口商品的交易价格。此外,根据«印度1962年海关法»,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印度政府还可以对进口货物征收反倾销税和保障措施税 。

       2015年印度财政预算部宣布,为促进“印度制造”,下调某些投入品的关税,如金属部件、绝缘线缆、冰箱压缩机零件、催化转换器中使用的化合物、制造化肥的硫酸等。此外,将车床机器使用的某些原材料的基本关税从7.5%下调至2.5%、医疗内视镜从5%下调至2.5%,光纤电缆从7.5% 下调至零, LCD/ LED电视面板从10%下调至零。免除用于生产起搏器的某些原材料的反倾销税及特种附加税。将废钢铁、 非铜及废铝的特种附加税由4%下调至2%;生产LED的某些原料的特种附加税从4%下调至零。此外,预算将冶金焦炭的基本关税从2.5%上调至5%、钢铁和钢铁制品的关税税率从10%提高至15%、 商用车进口关税由10%上调至40%。印度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请i方同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 Central Board ofExciseandCustoms) ,网址: www.icegate.gov.in/Webap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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