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HongKong
地区:亚洲
1、公司名称
香港《公司条例》对公司名称的一般规定如下:(a)、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与中文名称同时注册,但不得使用英文与中文组合而成的名称; (b)、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2、公司股东 (至少一位)
3、公司董事 (至少一位) 股东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个主体,此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有限公司。
4、法定秘书 (必须是香港公司或香港人)
5、商业注册地址 (必须是香港地址)
6、注册资本 (香港公司法规定:标准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